美国CPSC提案16CFR 1229婴儿跳椅安全标准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0
应美国消费品安改进法第104(b)部分立法程序的要求,美国消费品委员会(CPSC)正提案制定新法规16CFR 1229婴儿跳椅安全标准,这项提案基于现有的标准ASTM F2167-15(婴儿跳椅安全规范),并对其中的警告标识有所修改。
在ASTM标准中,婴儿跳椅的定义是“可以支撑乘坐者以躺靠的姿势进行摇跳的独立式产品,可以由照看者或者用其它方式辅助摇跳。”标准还明确了产品是供0-6个月婴儿使用。婴儿能够独自坐立将进入一个新的成长阶段。
ASTM F2167-15 关注的主要方面包括:
·安全带的性能要求
·前后左右稳定性
·静态和动态防滑性能
·静载和动态负载下的结构强度
·跌落测试
·电池室的标记和性能
为提升摇跳椅上警示标签的警告效力,减少此类产品的伤害事故,CPSC建议对ASTM F2167-15进行以下修改:
·增加要求使用安全带的文字,“……即使在婴儿睡着的时候……”
·将原警告语中“儿童能独自坐立时”修改为“婴儿开始试图坐立时”停止使用此产品
·修改了跌倒危害和标识可见测试中的距离和评估的标准
·规范了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的标识格式
CPSC提议正式版法规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日起6个月后生效,并在2016年1月4号前接受对此项提案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