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布《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4/8
2014 年2 月,香港在其官方公报(2014 年第17 号法律公告)上发布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该规例自2014 年7 月1 日起生效。主要规定了儿童用品及玩具的相关安全要求,特别是新引入了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的限量要求和特别标识要求。
(1) 相关定义
规例中将邻苯二甲酸盐分为两类:第1 类塑化剂:BBP、DBP、DEHP;第2 类塑化剂:DINP、DIDP、DNOP。能够放入不满4 岁儿童口中玩具或儿童用品:该玩具或产品的长宽高的尺寸均为5 里面以下;或该玩具或产品能够以合理可预见的方式放入未满4 岁儿童的口中,并留在其口中,令玩具或产品得以被吮吸或咬嚼;部分能能够放入不满4 岁儿童口中玩具或儿童用品:该部分的长宽高的尺寸至少有一个5 里面以下或该部分能够以合理可预见的方式放入未满4 岁儿童的口中,并留在其口中,令玩具或产品得以被吮吸或咬嚼。
(2)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