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 美国FCC官方正式发布FCC标签使用新规则《KDB 784748 D01通用标签的v09r02指南》,取代了之前的《KDB 784748 D01标志Part 15&18的v09r01指南》。
FCC标签使用规则的主要更新:
第2.5节增加了关于获取FCC标签的具体步骤说明,并在注释12中明确了网站上的标签与47 CFR 2.1074规则中展示的FCC标签之间的差异。https://www.fcc.gov/logos 网站上的 FCC 徽标图案与 47 CFR 2.1074 中显示的徽标(上面转载)之间存在细微的风格差异。 图1和图2的任一版本都可以与 SDoC 设备授权程序结合使用。
FCC标签使用新规则:
FCC 标签只能用在经过测试、评估并符合 SDoC程序的产品上。在设备上使用 FCC 标签同时,需提供唯一标识产品的方法或合规信息声明,除非 SDoC 程序已完全适用于产品,否则 FCC 标签不能用于免于规则授权的产品(如第 15.103 节的豁免设备或第 15.3 节的附带辐射器)。
图1:47 CFR 2.1074规则中展示的FCC标签
新版本FCC Logo下载链接:
用于 SDoC 合规性的 FCC 标签图样可从 https://www.fcc.gov/logos 网站获取,包括黑色、蓝色和白色标签。
图2:在https://www.fcc.gov/logos 网站上的 FCC 徽标图案
FCC实体标签:
获得FCC认证的产品必须带有第 2.925 节中定义的 FCC 识别码 (FCC ID) 的铭牌或标签。FCC ID 实体标签必须贴在产品表面或用户可接触到的不可拆分的隔层内(如电池隔层)。标签必须永久粘贴,以便对设备进行准确识别;字体必须清晰易读,并符合设备及其标签区域的尺寸一致。当设备太小或用途太广,无法使用四点或更大的字体时(且设备不使用电子标签),则 FCC ID 应放在用户手册中。同时FCC ID 也应放在设备包装上或设备的可移动标签上。
FCC电子标签:
内置显示屏的产品,或电子显示屏使用的产品,可以选择在显示屏上显示 FCC 识别码、警告声明、委员会规则要求等实体标签上显示的各类信息。某些射频设备还需要在设备包装中标注信息,以电子方式显示 FCC ID、警告声明或其它信息(如型号)的设备还必须在设备或其包装贴上 FCC ID 和其它信息的标签,以便在进口、营销和销售时识别设备是否符合 FCC 的设备授权要求。这一要求是设备电子标签的补充。设备可以贴/印标签在包装、保护袋上等类似方式附上标签。任何可移除标签都必须能够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正常使用,并且只能由客户在购买后移除。另外,信号增强器产品需在线上宣传物料、在线用户手册、线下印刷物料、安装说明、设备外包装以及设备上的标签上标注信息。
使用FCC Logo的注意事项:
1. FCC Logo 仅适用于SDOC的产品,没有强制要求。FCC Logo属于自愿性的,根据FCC法规2.1074条款,在FCC SDoC认证程序下,客户可自愿选择使用FCC Logo,不再强制。
2. 针对FCC SDoC,需要由责任方提供声明文件才能销售。责任方需要是制造商、组装厂、进口商、零售商或授权方。美国FCC对于责任方做了如下规定:
1) 责任方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
2) 责任方必须要求在FCC市场抽检时,能够提供产品、测试报告、相应的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FCC SDoC程序;
3) 责任方应增加符合声明文件到设备随附文件中。
3. 关于声明文件,要求须跟随产品一起出货销售。根据FCC法规2.1077条款规定声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等;
2) FCC符合性警示语:由于各种产品有所不同,警示语也有所差异;
3) 美国责任方信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或互联网联系信息;
BACL 服务优势:
BACL可为您提供高效可靠的美国(NRTL,FCC,ENERGY STAR),加拿大(ISED、SCC),欧盟(CE),英国(UKCA AB & AOC), 澳大利亚(RCM),日本(MIC),新加坡(IMDA),香港(OFCA),台湾(NCC,BSMI),埃及(NTRA、GOEIC),南非(SABS), 越南(MIC),沙特(SASO,CITC),菲律宾(NTC),泰国(NBTC),马来西亚(SIRIM),印度(BIS,WPC,TEC),以色列(SII)等多国认证服务,保障您的产品在国际贸易壁垒日趋激烈的今天,依然顺利的进入国际贸易市场!
FCC认证服务:BACL是A2LA认可的FCC TCB发证机构,获得了FCC全项目认可,具备FCC ID测试和发证的全套资质;BACL目前全球共拥有九家FCC、ISED等授权测试实验室,包括:美国、深圳(福田/光明/宝安)、东莞、台湾(汐止/林口)、成都、昆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