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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正式要求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4/24

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获悉,4 月8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 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 年法律第112 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该政令于2016 年4 月1 日正式实施,届时,只有符合政令规定的纺织品才能在日本销售。

《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的修订包括诸多方面。其中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产品范围为:纺织品类包括尿布、尿布覆盖物、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领饰、手帕、毛巾、浴垫及相关产品,皮革和/或皮毛产品类包括内衣、手套、中衣、外衣、帽子和地板覆盖物。

此次修订内容还包括经气相色谱质谱仪测试;24 种特定的芳香胺含量被限制不得超过30mg/Kg;修订检测含有三苯基锡(TPT)和三丁基锡(TBT)的家具用品的测试方法,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替代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二维层析色谱法;修订检测含有甲醛的家居用品的测试方法,用醋酸-醋酸铵缓冲液替代吸光度测量过程中的净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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