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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9/6

2016年8月25日,质检总局发布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作了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玩具、童车、儿童用安全座椅等(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如下:

QQQ.jpg 

更多信息请参见: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6/201608/t20160825_4728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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