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澳洲权威认证机构SAA Approvals总裁Matt Toohey莅临我司实验室就澳洲认证最新变化进行了深入交流,BACL凭借专业的检测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获得了SAA总裁Matt Toohey的高度赞赏,双方继续加强战略合作联盟关系,共同开拓澳洲认证市场。作为SAA认可的合作实验室,BACL技术专家将凭借SAA的认证平台,为广大电气产品制造厂商详细解读澳洲相关资讯,帮助客户迅速占领澳洲市场!
SAA认可实验室证书:
2019年澳洲认证更新要点如下:
★ 在最新版本的AS/NZS 60598.1:2017中,任何可变电阻器(MOVs) 都必须符合AS/NZS 3100中的条款3.16。
★ 从2018年11月开始,已不再接受GS报告。
★ 从2019年4月24日开始,不再接受AS/NZS 60598.1:2013标准进行SAA申请,必须用最新版AS/NZS 60598.1:2017。
★ 从2019年1月17日开始,,灯泡和灯管成为LEVEL 3的强制认证产品,灯泡用AS/NZS62560:2017,灯管用AS/NZS 60598.2.1:2014+A1:2016。
澳洲RCM认证知识问与答
Q1.什么是REAS和RECS体系?
A1:REAS是新南威尔士州的外部认证体系,他们有一份强制认证产品清单,该清单上的产品获得的证书为Certificate of Approval。这类证书都会上传至国家数据库。
REAS概览:
RECS是昆士兰州的外部认证体系,该体系使用AS/NZS 4417.2 作为认证法规要求产品的标准。这意味着它涵盖了所有家用类产品。强制类产品清单与3类产品清单非常相似。如果您选择了RECS体系,所有证书(1,2,3类)都将上传至国家数据库。
RECS概览:
Q2.什么是指定范围的电气设备?
A2:指定范围的电气设备是在下列额定值范围内的低压电气设备:
— 大于50VAC RMS或无波纹120VDC(特低压);
— 小于1000VAC RMS或无波纹1500VDC(高压);
— 作为家用、个人使用或类似用途而设计或销售的电气设备。
Q3.新的RCM系统
A3:RCM仅仅是一个标志,涵盖电气安全和/或者EMC。
没有RCM证书!!!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进口商及制造商必须注册使用RCM。
RCM不适用于商用产品或工业产品的电气安全。
即使某类产品不在RCM的电气安全要求涵盖范围内,该产品仍有可能被要求标注上RCM, 用于证明符合EMC要求。
如果你持有SAA证书,并符合EMC法规要求,你可以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RCM。
国外公司不可以也没必要在RCM系统里注册。
国外制造商在收到SAA证书时,他们的强制认证产品 /3类产品已自动在RCM数据库里注册了。 进口商可以在系统里关联证书。
如果一个电气安全申请使用的是RECS体系,我们仍会上传1类2类证书至数据库。
根据现在的RCM系统分类法,将电气设备分为三大类,1类设备,2类设备和3类设备,其中3类设备被定义为高风险设备,3类和2类设备可以在相关法规AS/NZS 4417.2查询,这个分类会随着澳洲标准/法规的更新而变化。现在,针对3类产品必须要求RCM注册, 在SAA Approvals机构颁发SAA证书之后,产品认证信息将自动导入到RCM系统, 方便用户进行RCM注册工作。
Q4.EMC
A4:SAA现在提供EMC认证和SDoC(供应商合规声明)。
这不是代理服务, 此项服务为客户提供澳大利亚所需的文件。
SAA出具澳大利亚客户和政府机构要求的法律文件。
Q5.可接受的测试报告
A5:报告必须附有CNAS标志或类似标志。
报告必须根据实验室认证资质范围撰写。
签字人必须是认证资质文件列出的签字人。
如果提交CB报告,我们还要求提供一份有效的CB证书。必须提交证书提到的所有CB报告。请注意:我们不接受CTF Stage 4 的CB 测试报告。
从2018年11月开始,已不再接受GS报告。
提交给SAA的所有测试必须符合实验室资质。
Q6.LED 驱动电源
A6:除非该驱动电源所有连接点使用Z型连接,永久性固定在灯具上,否则它就是强制类产品 / 3类产品,并要求单独认证。
Q7.LED 便携式照明灯
A7:强制认证产品或3类产品。
AS/NZS 60598.1和AS/NZS 60598.2.4 。
如果驱动电源和照明灯分离,必须单独认证驱动电源。
附录 ZA只适用于简单的照明灯具 。
Q8.电动工具
A8:在澳大利亚,便携式手持电动工具是强制认证产品 / 3 类产品 。
请注意很多60745 标准已经被62841取代 。
可移动式工具测试必须符合AS/NZS 62841,IEC 61029 已不再适用。
必须根据公告标准进行测试。
电池供电类电动工具必须根据AS/NZS 62841进行测试。电池作为一个完整组件,必须符合IEC 62133 标准。
单独销售的独立电池组件,在新西兰是强制认证产品,必须获得认证。
Q9.电源
A9:必须根据产品选择正确的相应标准进行测试 ;
可以根据AS/NZS 62368.1:2018 对A/V, IT 和通讯装置进行测试 ;
对于60950.1或者60065,还没有确定其停用时间,因此目前仍然可以使用这两样标准来进行测试及申请认证 ;
ERAC发布了一项关于要求有两种外壳固定方式的直插式电源的最新公告。此公告的要求仅仅适用于符合标准AS/NZS 61558和AS/NZS 60335.2.29的直插式电源 。
Q10.EPODs和控制器/调节器
A10:EPOD是便携式接线板。请注意是便携式。
适用标准为AS/NZS 3105 或3122 以及 3100.
控制器/调节器是便携式装置。对于固定式装置,适用于其他标准。
AS/NZS 3105 适用于任何带有控制/调节功能的EPOD。
旅行用转换插座必须只有两组触点,并必须满足AS/NZS 3122标准要求。
所有引用了AS/NZS 3100系列的标准(比如3105,3112,3133,3122等等)以及AS/NZS 3100所要求的相关测试都必须完成并写入测试报告。
所有开关必须是双极断开,并且依据AS/NZS 3133 或AS/NZS 60669.2.1 及3133的 M测试条款在附件产品中进行测试。
Q11.太阳能逆变器 / 直流隔离开关
A11:在澳大利亚该类产品必须在CEC注册。
SAA依据IEC 62109-1, IEC 62109-2 和 AS/NZS 4777.2.对该类产品进行认证。
如果产品中同时包括了电池,那么该电池必须符合相关IEC标准,逆变器必须同时符合AS 62040.1.1。
应用于PV安装系统的直流隔离开关现在属于3类产品,并即将列为强制类产品。必须符合AS/NZS 60947.3:2018,包括所有的澳洲标准偏差。
AS/NZS 5033 是安装标准,不用于认证。
AS/NZS 5039 是计划施行的电池储能安装标准,目前标准委员会仍在制定过程中,短期内不能够实施。 目前有一个新的关于电池储能制备的标准指导文件。 CEC很快将为应用于PV制备装置的电池储能制备和直流隔离开关注册。
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BACL凭借多年来丰富的电子产品检测认证经验,快速的检测认证周期,可以为您提供一站式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检测认证服务,确保您的产品快速顺利进入澳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