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含镉油漆的限制条款正式修订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2/18
2016年2月17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了(EU)2016/217,修订了REACH法规中关于镉的相关限制条款,镉含量超过0.01%的油漆不得使用或投放市场。
此前,REACH法规仅限制含镉油漆[3208][3209]不得使用,本次修订引入了0.01%的浓度限制,确保了油漆中作为杂质存在的镉不会超过该限量,从而违反REACH法规的限制规定。
根据(EU)2016/217,REACH法规附件XVII第23条第2段被替换如下:

镉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长期暴露会造成嗅觉丧失症、牙龈黄斑或渐成黄圈,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积存于肝或肾脏造成危害,尤以对肾脏损害最为明显,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
(EU)2016/217将在OJ发布后第20天生效,并自生效日起即开始实施,倍科提醒,相关的油漆生产商供应商请务必知悉以上内容,重新调整生产工艺,并对产品进行送检,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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