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欧洲无线设备指令2014/53/EU
欧盟已于官方刊物上颁布了最新的欧洲无线设备指令(RED),并已经在2014年6月12日开始生效。
该指令将于2016年6月12日完全取代现行的无线及电信终端产品指令(R&TTE 1999/5/EC), 而所有制造商需要在该日期前遵循新的认证方式。
对于已经在欧盟市场上符合旧指令(R&TTE 1999/5/EC)的产品,仍然可以销售到2017年6月13号。而所有在2016年6月12号之后于欧盟市场销售之产品就必须符合新的无线产品指令(2014/53/EC)。
在新无线设备指令(RED)中和旧R&TTE指令的重大区别有:
·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中
·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千赫),而上限依然是3000兆赫
·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附上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质量保证 - 型式高)
·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二类设备的标识(惊叹号)不再需要,不过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制造商及进口商的地址及联络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
现有的这些改动及未来的其他改动将会影响到贵司在今年和未来几年的产品认证,所以从现在就必须开始将新指令考虑到贵司产品的设计和市场销售中,尤其针对新加入到指令中的产品,如:
·无线广播接收机设备
·工作频率<9千赫的感应数据传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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