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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共和国修订服装及纺织类产品标签法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6

2015年9月18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及旅游服务部颁布服装及纺织类产品标签法案Resolution No. 3023,对2009年7月17日颁布的法案Resolution No. 1950第5.2章进行修订。新法案将于2015年12月18日正式实施。修订要点如下:

1、移除标签中需要提供监督工商局的信息,用提供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税务识别号码所替代;

2、清晰阐明原产地信息、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名称、产品的成分和护理说明需要呈现在永久性产品标签上,其它信息例如产品尺寸大小可以呈现在非永久性的产品标签上;

3、若产品的不同部件是由不同的纤维成分构成,则还需在标签上披露不同产品部件的成分信息。


针对更新后的法案,对服装及纺织类产品的标签要求总结如下:

常规要求:

·标签及标签上的文字必须是永久性的;

·标签信息中的字符必须清晰 、明显,使消费者容易阅读;

·若产品是成对销售,且产品的设计和纤维成分相同例如袜子、手套等,则只需要一个标签;

·若产品包含2片或者更多片或部位,则每一片或部位都需要标注;

·由于产品本身特性,需要密封包装销售,外在的标签会损害产品的表面,消费者看不到产品的成分,则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一个含有成分的贴纸。例如连裤袜、袜子、紧身衣、腕带、领带和两面穿外套;

·标签上所有信息需要使用西班牙语,除此之外亦可增加其它语言;

·呈现在标签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且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内容;


服装及纺织类产品标签必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原产地信息;

·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包括进口商的纳税识别号;

·护理说明;

·产品成分(若产品不同部分由不同的纤维成分组成,则产品不同部分的成分信息需分别标注在标签上);

·若可以,请提供产品的尺寸和规格;

·若产品有里衬,则产品标签上需提供里衬的成分信息;

·若产品有瑕疵,则需要提供一个标签或者其他信息提醒消费者。


注意:原产地信息、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名称、产品成分和护理说明都需要呈现在永久性产品标签上,其它信息例如产品尺寸大小可以呈现在非永久性的产品标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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