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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修订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6

2015年9月7日,越南发布G/TBT/N/VNM/13/Rev.1号通告,对2009年11月5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的No. 32/TT-BCT号通告中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的限量要求、取样方法、测试方法等临时性规章作出修订。
该通告适用于纺织产品的生产、进口、分销和零售的组织及个人,以及对纺织品质量进行检测和认证的机构。

该通告的评议期为自通告发布日期60天,并拟于2016年1月生效。对于越南进口、销售和市场推广的在管制范围内的纺织类产品,例如各种纺织品、帽子、毛巾、手套、床上用品等,都需要提供产品的检测证书。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消息,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测试方法和新要求见下表:

越南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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