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5日起出口埃及商品取消装运前检验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6/25
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受理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检验的通知》,6月15日起,除法检出口商品外,不再受理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检验,终止实施6 年之久的检验检疫部门对输埃产品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
近年来,为发展本国经济,埃及政府加强了进口限制,2014年11月提出其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强制标准要求,又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2015年埃及工贸部第444号部长令,取消了该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中国输埃商品需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通关的第257号部长令,决定中国输埃商品将不再凭CIQ 证书在埃方通关。
研究统计,埃及强制标准(EOS标准)很多等同采用欧盟的EN标准,这些标准普遍高于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如果按照埃及标准生产和检测,将会对出口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将面临来自埃及标准的技术壁垒,请各出口企业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因检测问题造成无法通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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