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中有关多环芳香烃和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更新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3/10
2015 年3 月3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法规(EU) No 2015/326,修订RAECH 法规(EC) No 1907/2006 附录XVII中有关多环芳香烃(PAHs)和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该法规将于2015 年3 月23 日生效,并随之全部、直接地约束所有成员国。
该法规替换了第50 条目测试用于生产轮胎或轮胎组件的填充油中的PAHs 含量的方法,并规定了18 个月的过渡期(直至2016 年9 月23 日)。在过渡期间,新(EN 16143:2013)、旧(IP 346:1998)测试方法都可用来测试相关的限值。
此外,该法规删除了原REACH 法规附录XVII 条款51(有关DEHP、DBP 和BBP 的要求)和条款52(有关DINP、DIDP 和DNOP 的要求)中的第三个段落,此段落要求欧盟委员会重新评估对这些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

官网公告链接: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JOL_2015_058_R_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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