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11月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出台文件,为简化无线装置设备的认证流程以及明确电子标签使用规范,将FCC DoC & Verification 认证程序合并成SDoC,过渡期为一年,即2018年11月2日起FCC 将使用 SDoC 认证程序。以下详细解读SDoC政策的相关信息,以供终端厂商参考。
1、什么是SDoC政策?
SDoC(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指的是:设备供应商(注:该供应商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将对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并提供相关文件(如 SDoC 的声明文件)向公众提供符合性证明。DoC和VoC统一合并成为SDoC。 SDoC 政策简化了之前繁琐而复杂的FCC 认证程序,进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新政策实施时间节点?
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日,这一年期限为过渡运行期,在此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 FCC Verification 和 DoC 认证程序或使用新的FCC SDoC认证程序。自2018年11月2日起,相关设备仅可使用FCC SDoC认证程序。
3、SDoC政策的具体改进措施有哪些?
4、若要申请FCC SDoC认证程序,需要提供哪些符合性声明文件?
若产品要通过SDoC方式测试和认证,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声明文件,这些声明文件要单独成页,可连同说明书随产品一同出货(按每产品随附一份,非按批次):
1) 符合声明的产品名称、型号
2) 产品符合FCC法规的描述(Statement)
3) 美国当地责任方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互联网信息等
5、厂商申请FCC SDoC认证是否还需要测试?
FCC SDoC 认证仍需出具测试报告,测试认证可以不在FCC授权实验室进行,但为了保证出具报告更具权威性,尽量选择在FCC授权的实验室测试。SDoC的测试采用之前的测试标准进行。申请Certification的测试认证则强制要在授权实验室进行。
6、哪些产品可申请SDoC认证程序?
1) 针对适用于FCC Part15的非意图辐射产品,认证方式修改如下:
2) 针对适用于FCC Part18的意图辐射产品,认证方式修改如下:
★ 商用的工、科、医产品,需经SDoC 或 Certification方式认证
★ 商用超声波产品(小于500W且工作频率小于90KHz),需经SDoC 或Certification方式认证
★ 非商用的工业、科、医产品,需经SDoC 或 Certification方式认证
★ 允许使用电子屏幕显示符合FCC法规的Statement
★ 针对申请SDoC的产品,需有一个美国当地负责机构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可以是进口商或者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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