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快将提出一项修订《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 指令)(第2011/65/EU 号指令)的议案,以加入新的有害物质。
奥地利环境局早前曾公布一项研究结果,并建议RoHS 指令限制下列5 种物质:一种溴化阻燃剂,即六溴环十二烷(HBCDD),以及4 种邻苯二甲酸盐,即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详情请参阅欧盟商情快讯2014 年第七期)。
最新发展如下:一项限制上述4 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议案快将获欧洲委员会(欧委会)采纳,并会于今年10 月或11 月公布,而待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审议后,约可于3 个月后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六溴环十二烷(HBCDD)或许不会被纳入议案之内,原因是这种物质是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范畴,所以,欧委会认为,这种物质不属于RoHS 指令的规管范围。
2014 年8 月6 日,欧委会顾问Oko Institute 公布了一份物质审核最终报告。报告有两个主要目的:根据奥地利环境局订立的方法对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进行评估;以及就奥地利环境局锁定的21 种电器及电子设备所含的优先处理物质提供使用数量方面的意见。当局定出「优先处理物质」后,应会在将来实施更多限制措施。
在评估DIBP 方面,最终报告确认今年初Oko Institute 的研究结果。报告认为,虽然DIBP 现时未有用于电器及电子设备内,但若当局限制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DBP,则DIBP 有机会被当作替代品用于电器及电子设备内。此外,
报告向欧委会提出两个可行措施:第一个较为严厉,就是除了限制DEHP、DBP 及BBP 之外,亦对DIBP 实施相同限制。另一项可行措施对业界较为有利(虽然会令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更多DIBP 的风险增加),延迟对DIBP 实施限制,视乎日后的趋势再作决定。欧委会似乎倾向于现阶段即把DIBP 纳入限制范围内。
Oko Institute 是根据奥地利环境局公布的报告定出「优先处理物质」。奥地利环境局的报告建议,除了上述提及的物质(如HBCDD、DEHP、BBP、DBP 及DIBP)外,以下4 种物质亦应纳入最迫切处理类别,并对其进行详细评估:
氯化阻燃剂三氯乙基磷酸酯;两种溴化阻燃剂,即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2,3 二溴-1-丙醇;以及二溴新戊二醇。不过,Oko Institute 认为这些物质「可于稍后」才评估。根据RoHS 指令欧委会会定期审核物质,因此欧委会于2018 年前都不会提出新议案。香港贸易商可于以下网址浏览更多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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