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LAMPV1.1新变化---对于功率光通量及光效宣称值的指导性文件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9/9
EPA 对于能源之星LAMPS 规范中允许的功率、光通量、及光效的宣称值做了以下的澄清说明。
1. 宣称功率(额定输入功率)
宣称功率等于测试功率或者更好的保守宣称(即宣称功率不小于测试功率)。
2. 宣称光通量
宣称光通量依据LAMP V1.1 标准9.2 章节的要求。EPA 澄清了可以保守宣称,宣称光效必须满足标准的要求。
3. 宣称光效
宣称光效基于宣称光通量与宣称功率的计算。其比值必须满足标准对光效的要求。此指导文件将和Directive# 2011-05 指导文件一起使用。EPA 要求宣称值不能比对应测试值表现出更好的能效,包括通过计算得出的值,比如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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